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政策解读-11

近些年高层建筑数量层出不穷,因其具有密度大、数量多、救援难度大等特点,一但出现火灾事故极易出现人员伤亡情况。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,应急管理部于今年正式实施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规定”),那么该规定的出台背景、意义都是什么呢?下面就来解读一下。
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、充电有哪些危害?对这类违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?
近年来,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、便捷等特点,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,全国社会保有量已接近3亿辆。与此同时,由于产品质量问题、违规停放、充电不规范、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,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,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、充电,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,一旦起火燃烧,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,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,极易造成人员伤亡。仅2009年以来,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70余起,死亡近400人,其中,2011年北京市大兴区旧官镇“4.25”火灾造成18人死亡,2017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“9.25”火灾造成11人死亡,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“4.24”火灾造成18人死亡,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。
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,《规定》第三十七条明确,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对违反上述要求,拒不改正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电动自行车是目前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,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风险,规定对高层民用建筑如何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有了更加清晰的界定。而上文中的相关解读,就是一个明确的介绍。